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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30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提
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在认真询问、积极
调查与沟通的基础上,现就会议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一)任职资格合法合规

    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财务总监具
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提名、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 HONGBO YAO 为总经理;聘任姚宏远、陈焕新为副总经理;
聘任张小康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姜宁为财务总监。

    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19 年)》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19 年)》体现了责任和有效激励并行的
原则,可以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方案。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战篪、王震国、朱燕建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