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7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7-03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 7
人,到会董事 5 人(董事孙卫平因事无法参加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
李旭阳出席;独立董事沈小平因事无法参加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
事王千华出席),其中陈志刚、王千华为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董秘李旭阳主持,经全体与会
董事讨论和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审议了《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认为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
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正文》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同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