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弘宇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6-22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

召开了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为保证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

议通知时间的要求,会议通知于现场发出,定于当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

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

     3、公司新一届董事共同推举柳秋杰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

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第三届董事

会成员一致推选柳秋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议案通

过之日起算。

    柳秋杰先生简历见附件。

    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相关规定,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同意以下董事为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高秀华

    委员:张志国   刘志鸿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志国

    委员:宁学贵   柳秋杰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柳秋杰

    委员:宁学贵、于晓卿、牛立军、刘志鸿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宁学贵

    委员:张志国、高秀华、柳秋杰、刘志鸿

    任期三年,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算。

    柳秋杰先生、于晓卿先生、刘志鸿先生、牛立军先生、宁学贵先生、高秀华

女士、张志国先生简历见附件

    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

关规定,聘任柳秋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算。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

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刘志鸿先生、张立杰先生、李春瑜女士、王铁成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春瑜女士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王铁成先生为公司财

务总监,任期均为三年,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算。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刘志鸿先生、张立杰先生、李春瑜女士、王铁成先生简历见附件。

    5、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

    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相关规定,聘任刘志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

本议案通过之日起算。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刘志鸿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5-2232378

    传真号码:0535-2232378

    电子邮箱:lzhhongyu@126.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6、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

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聘任邓宝丽女

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算。

    邓宝丽女士简历见附件。

    7、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

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聘任高晓宁先

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算。

    高晓宁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5-2232378

    传真号码:0535-2232378

    电子邮箱:sdhy_cwgxn@126.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高晓宁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6 月 21 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附件:



    柳秋杰先生,男,1964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2008 年至 2013 年 7 月任山东弘宇常务副总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柳秋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997,856 股,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柳秋杰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柳秋杰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

形式的惩戒。

    于晓卿先生,男,1953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2008 年至 2013 年 7 月任山东弘宇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莱州弘宇执行董事、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公司董事长;

2018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晓卿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9,059,475 股,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于晓卿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于晓卿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

形式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刘志鸿先生,男,1969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高级国际注册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于 2014 年 3 月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8 年至 2013 年 7 月任山东弘宇财务总监;

2013 年 7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8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志鸿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687,452 股,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志鸿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志鸿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

形式的惩戒。

    牛立军先生,男,1970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山东经济学院,本科学历。2008 年 3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山东百富辰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 11 月至今任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祥隆投资有限公司

总裁;2015 年 6 月至今任山东华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台海玛努尔核电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牛立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在持有本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祥隆投资有限公司任总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牛立军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牛立军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

形式的惩戒。

    宁学贵先生,男,1957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吉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2009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山东

金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 年 12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中国农业机械工

业协会副秘书长;2019 年 3 月至今任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

长;2013 年 1 月至今任山东帅克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 5

月至今任现代农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15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学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

    宁学贵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宁学贵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

形式的惩戒。

    高秀华女士,女,1966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10 年 10 月至 2014 年 4 月就职于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任审计部长;2014 年 5 月至今任山东财经大学国际交

流中心副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至今任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秀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

    高秀华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高秀华女士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

形式的惩戒。

    张志国先生,男,1967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北京大学,本科学历,副高。1995 年就职于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历任高级合

伙人、主任;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2 月,就职于山东文康(青岛西海岸)律

师事务所,任主任;2017 年至今任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主任;2016 年 6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志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

    张志国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志国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

形式的惩戒。

    张立杰先生,男,1968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大连铁道学院,大专学历。2008 年至 2009 年任山东弘宇制造部部长,2009 年至

2013 年 7 月任山东弘宇生产总监兼制造部部长;2017 年 2 月至今任莱州凌宇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立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548,497 股,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立杰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立杰先生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

形式的惩戒。

    李春瑜女士,女,1966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大连铁道学院,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8 年至 2013 年 7 月任山东弘宇质量

总监;2013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春瑜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 157,064 股,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春瑜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春瑜女士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

形式的惩戒。

    王铁成先生,男,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会计学学士。2002年6月至2008年6月任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

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任山东南洋电器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7月至2012年7

月任霍夫勒(烟台)机床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自2012年8月至2015年10月任

祥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2015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祥隆企业集

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会计部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铁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

    王铁成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铁成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

形式的惩戒。

    邓宝丽女士,女,1972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7年9月至2008年1月在公司装配车间任职;2008年2月至2018年8月在公司综合

管理部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宝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

    邓宝丽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邓宝丽女士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

形式的惩戒。

    高晓宁先生,男,1978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于2014年3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9年7月至2013

年5月任公司现金、成本会计; 2013年10月至2017年1月任公司价格部部长;2013

年6月至今任公司证券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晓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

    高晓宁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高晓宁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

形式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