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9-08-22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发表以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报
告期内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内的对外担
保情况。
独立董事:宁学贵 张志国 高秀华
2019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