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尔: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5-11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18-023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
在湖南省祁阳县黎家坪镇南正北路 49 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5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
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聂葆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5 人,实
际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5 名,不存在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形。公司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8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累计交易规模不超过 28,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同意授权董事长行
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事宜,上述业务额度和授权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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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18-023
董事会认为:深圳科力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有利于深圳科力尔的
业务经营。公司为深圳科力尔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行为及相关审批程
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且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各申请的人民币 5,000
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具体以
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度保证合同》或《保证合同》为准),担保方式均为最高
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为 1 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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