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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通热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2017-09-1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41号”文核准,北京华远意
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热力”、“发行人”或“公司”)不
超过3,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公开发行已于2017年8月15日刊登招股说明书。根据发
行结果,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确定为3,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已承
诺在发行完成后将尽快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完全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特推荐其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名称: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HuaYuanYiTong Thermal Technology Co., Ltd.

    法定代表人:赵一波

    注册资本:9,000 万元(发行前),12,000 万元(本次发行后)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6 号三区 5 号楼 5 层 01 室

    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12 日,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52917878
    传真:010-52917676

    电子邮箱:htrl@huatongreli.com

    互联网网址:http://www.huatongreli.com/

    发行数量:3,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热力供应;施工总
承包;维修办公设备;销售锅炉、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空调制冷设备(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二)主营业务

    1、热力供应业务

    公司热力供应业务,主要是向最终用户提供供暖服务,同时向部分用户提供
生活热水。热力供应能够解决我国北方居民冬季采暖的基本生活需求。

    城市居民供暖的温度要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及当地供暖行业主管部
门对温度的要求。北京地区供暖期一般为当年 11 月 15 日至次年 3 月 15 日(特
殊地区除外),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气候情况进行调节。

    2、节能技术服务

    公司向用能单位或同行业企业提供节能服务,包括:改造供热设施和管网、
改进排烟除尘系统、污染物达标排放等,充分挖掘设备及系统的潜力,提高能源
利用效率,改善环境质量,还可以使客户用节能收益来为设备升级,以降低运行
成本。

(三)设立情况

    本公司前身为华通有限,华通有限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依法整体变更为华
通热力,并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110106005185253,注册资本为:9,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9,000 万元。
       本公司发起人共三十八名,包括五家合伙企业,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三十二
名自然人。

       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股东构成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赵一波                                 33,884,820           37.6498
 2       陈秀明                                 26,705,610           29.6729
 3       昆仑投资                                7,142,850            7.9365
 4       通用投资                                5,714,280            6.3492
 5       科桥投资                                2,857,140            3.1746
 6       臻诚投资                                2,568,870            2.8543
 7       桃花源投资                              1,542,780            1.7142
 8       振银投资                                1,428,570            1.5873
 9       杨   勇                                 1,069,380            1.1882
 10      王英俊                                  1,043,280            1.1592
 11      陈秀清                                    895,500            0.9950
 12      刘景芳                                    486,900            0.5410
 13      石秀杰                                    478,170            0.5313
 14      李   赫                                   456,480            0.5072
 15      陈义君                                    328,680            0.3652
 16      杨连军                                    295,560            0.3284
 17      张中丽                                    269,550            0.2995
 18      孙洪江                                    223,470            0.2483
 19      王麟红                                    191,250            0.2125
 20      李   昕                                   182,610            0.2029
 21      王随林                                    182,610            0.2029
 22      重   键                                   165,150            0.1835
 23      焦文瑞                                    147,780            0.1642
 24      郭俊永                                    147,780            0.1642
 25      唐文志                                    147,780            0.1642
 26      李闯法                                    143,460            0.1594
 27      张东胜                                    143,460            0.1594
 28      杜红波                                    127,800            0.1420
 29      徐   凯                                   127,800            0.1420
   30      张建华                                                    122,580               0.1362
   31      刘恕涵                                                    104,310               0.1159
   32      张国庆                                                    104,310               0.1159
   33      杨林江                                                     99,990               0.1111
   34      赵国武                                                     99,990               0.1111
   35      卢宏广                                                     99,990               0.1111
   36      王建兵                                                     91,260               0.1014
   37      沙建峰                                                     91,260               0.1014
   38      徐中堂                                                     86,940               0.0966
                            合计                                  90,000,000               100.00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529,347,602.97     619,298,558.69       615,061,909.66     518,063,712.05
  非流动资产              646,495,568.23     633,730,741.33       594,248,986.21     482,078,562.28
   资产总计             1,175,843,171.20    1,253,029,300.02     1,209,310,895.87   1,000,142,274.33
   流动负债               586,146,614.96     766,994,585.45       830,539,280.84     654,528,720.57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8,991,646.12     146,344,936.43        91,384,086.49     109,048,540.86
   负债合计               725,138,261.08     913,339,521.88       921,923,367.33     763,577,261.43
 股东权益合计             450,704,910.12     339,689,778.14       287,387,528.54     236,565,012.90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516,684,604.00     862,842,289.70       855,845,117.64     733,649,693.85
   营业利润               146,196,743.47      53,164,965.77        41,483,796.49      41,523,922.33
   利润总额               146,386,396.76      62,898,886.56        51,873,704.08      50,470,822.02
    净利润                111,015,131.98      49,617,221.19        48,122,515.64      45,798,726.62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17,621,981.20     216,203,269.88    166,693,258.49     73,027,002.39
        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1,493,637.83 -110,999,706.45 -163,108,549.08 -126,770,346.52
        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8,991,154.14      -22,871,236.02      13,542,476.58    76,101,520.83
        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150,124,464.89      82,332,327.41      17,127,185.99    22,358,176.70
          额

     4、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流动比率                                    0.90           0.81             0.74          0.79
速动比率                                    0.80           0.71             0.65          0.6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72.86%          83.13%           84.98%        82.62%
资产负债率(合并)                      61.67%          72.89%           76.24%        76.3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96           3.61             3.56          3.70
存货周转率(次/年)                         5.10           9.23             8.40         6.7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6,723.90       14,866.57        11,929.33     10,548.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11,273.80        4,947.82         4,957.90      4,472.46
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
                                      11,203.59        4,471.50         4,148.65      3,508.03
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28.78            3.99             3.22          4.2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股)             -2.42          2.40             1.85         0.8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1.67          0.91             0.19         0.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4.85           3.60             3.05          2.52
(元/股)
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占净
                                         0.88%           1.21%            1.37%         1.43%
资产的比例

     5、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1)发行人 2017 年 1-6 月份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同期对比

     ①会计师审阅意见

     发行人申报会计师信永中和出具《审阅报告》(XYZH/2017BJA20497 号),
对发行人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 年 1-6 月的利润表及财务报
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
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
公允反映华通热力 2017 年 6 月 30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经审阅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44,093.51                   61,929.86
非流动资产                                 66,849.45                   63,373.07
资产总计                                  110,942.97                 125,302.93
流动负债                                   56,352.11                   76,699.46
非流动负债                                 13,002.76                   14,634.49
负债总计                                   69,354.87                   91,333.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0,079.32                   3,2361.60

    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经审阅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53,830.68                    48,856.82
营业成本                                    40,497.78                    37,877.06
销售费用                                           388.76                    516.44
管理费用                                     2,800.59                     2,879.23
财务费用                                     1,186.79                     1,108.05
净利润                                       7,619.12                     4,753.47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7,717.72                     5,191.20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7,510.42                     5,176.44

    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经审阅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800.87                   -15,203.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68.80                    -1,146.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88.52                     7,206.2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381.15                    -9,143.11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经审阅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0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87.32                 112.42
所得税影响额                                     26.16                      9.81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262.03                  93.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
                                              7,717.72               5,191.20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7,510.42               5,176.44
股东净利润

(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2017 年 1-6 月,公司保持良好的经营态势,实现营业收入 53,830.68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10.18%;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510.4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5.09%。

    2017 年 1-9 月,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54,900.00 万元至 55,100.00 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长 3.96%至 4.34%;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3,000.00 万元至 3,60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4.67%至 49.61%。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自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7 年 3 月 31 日)至本上
市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成本类别及采购规模、主要业务类型及
服务规模、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
化,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

二、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3,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4、发行价格:8.56 元/股
    17.2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的净利
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9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的净利
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3.60 元(按照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 9,000.00 万股计算)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4.51 元(按照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定的净资产
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市净率:

    2.38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1.90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9、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10、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股票账户的
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1、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2、募集资金总额及净额:募集资金总额为 25,6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1,761.45 万元

    13、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4、本次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金额为 3,918.55 万元(发行费用均
为不含税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费用种类                 金额(万元)
   1              保荐费及承销费用                                3,301.89
   2                    审计费用                                    42.45
   3                    律师费用                                    56.60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71.70
   5            发行手续费和印刷费                                45.91
                  合计                                         3,918.55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对股份的锁定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一波承诺: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自股份承诺锁定期结束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
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
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
整);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将以市
价且不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减
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
告。
    本公司股东克拉玛依昆仑朝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通
用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科桥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克拉玛依臻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新疆桃花源壹号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北京振银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秀明、杨勇、石秀杰、
李赫、王随林、重键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股
份承诺锁定期结束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
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
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除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股东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公司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股票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公开发行;
    (二)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12,000 万股,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三)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0%;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 200 人;
    (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本保荐机构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一)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公司的股份合
计超过百分之七;
    (二)公司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经理、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拥有公司权益、在公司任职等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公司之间存在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
关系。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
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公司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公司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
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
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已勤勉尽责,对公司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
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7、对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因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本保荐机构承诺,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
定,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本保荐机构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
市的规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六、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   项                            安   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                 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2 个完
                                              整会计年度,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助公司制订、完善有关制度,
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并督导其执行。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利
                                              章程》的规定,协助公司制定有关制度并督导其实
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施。
                                              督导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执行,对重大的关联交易,本机构将按
3、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   照公平、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
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公司因关联交易事项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应事
                                              先通知本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可派保荐代表人与
                                              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   定期跟踪了解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公司董
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    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件。                                          变更发表意见。
5、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   督导公司遵守《公司章程》及《关于上市公司为他
施等承诺事项。                                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6、持续关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   关注并审阅公司的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关注新闻媒
意见。                                        体涉及公司的报道,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    提醒并督导公司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

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有关规定,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三)公司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    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中介机构

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应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


(四)其他安排                                无


七、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楼
       保荐代表人:周晋峰、谢丹
       电 话:010-57601799
       传 真:010-57601770

八、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九、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本保荐机构认为: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其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
件。招商证券同意担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
机构,推荐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请予批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霍   达   ______________



    保荐代表人:周晋峰    ______________



                谢   丹   ______________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