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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通热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01-2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热力”、“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华通热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8.56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25,68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3,918.55 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21,761.4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7BJA20506”号《验资报告》。

           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文号              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1       扩大供暖投资运营项目   京丰台发改(备)【2015】72 号     20,000.00         10,000.00
 2       节能改造工程项目       京丰台发改(备)【2015】64 号     18,521.36          8,000.00
 3       研发中心项目           京丰台发改(备)【2015】71 号      3,272.09          1,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2,761.45
                               合计                                       46,793.45         21,761.45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
     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XYZH/2018BJA20004”号《北京华远
     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
     告》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为 17,064.30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4,715.11 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自筹资金预先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诺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1      扩大供暖投资运营项目       20,000.00         10,000.00        9,008.69        8,710.55
     2      节能改造工程项目           18,521.36          8,000.00        8,037.61        6,004.56
     3      研发中心项目                3,272.09          1,000.00              --                 --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2,761.45              --                 --
                 合计                  46,793.45         21,761.45       17,046.30       14,715.11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履行的公司的审批程序

            2018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
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因此,招商证券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事宜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晋峰           谢   丹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