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通热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8-02-08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11 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
司股票(证券简称:华通热力,证券代码:002893)交易异常波动:2018 年 2
月 5 日、2 月 6 日、2 月 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直系亲属(包括近亲属)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
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
号:2017-001 号)中所列示的公司风险因素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
告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提示,上述风险因素将直接或
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本公司再次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主要风险因素:
    (一)、政策风险
    1、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属于供热行业,经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受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作为公
用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供热行业在服务价格、服务标准、质量控制等方面
需要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而调整。
    供热系统是现代化北方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关系到民众的基本生活需
要和生活质量。政府高度重视供热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如果未来我国产业政
策发生重大变动,政府部门调整相关规定,有可能加大行业内企业的竞争、增加
市场风险,有可能对公司盈利产生负面影响。
    供暖收费标准的变动直接影响到企业和民众的切身利益。政府对供暖价格实
行政策性调控,公司自身不具备定价权。如果政府不能适时调整供暖价格,能源
价格、人工成本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将对公司经营构成压力。
    2、财政补贴风险
    (1)、燃料补贴
    供热行业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供热行业主要在北方地区,
这些地区的供暖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制定了较为刚性的居民供暖价格。
    当燃料价格持续上涨时,居民供暖价格保持稳定,这对供暖企业的盈利产生
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对此,北京市政府高度重视,设置了对企业的补偿机制:根
据能源价格的波动,向居民供暖项目发放燃料补贴,当燃料价格持续上涨时,燃
料补贴上涨,反之则随燃料价格而下降。燃料补贴的波动对冲了能源价格的波动,
使得供热企业的经营保持稳定。
    北京市的相关政策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
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提出:“(四)完善价格和财政补贴机制。逐
步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合理的价格,使经营者能够补
偿合理成本、取得合理收益”、“城市人民政府应建立相应的激励和补贴机制,鼓
励民间资本为社会提供服务”。
    如果现行补贴机制在未来取消或者减弱,而供暖价格又未能充分市场化,即
企业不能在取消补贴机制的情况下根据市场供需来定价,则公司的盈利会遭受不
利影响。
    热力服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90%以上,对公司的总体盈利水平起到决定
性影响。目前,在政府对燃料价格和供暖价格两端定价的政策环境下,公司热力
服务的收入与成本呈现出基本一致的变动趋势,保证了该项业务毛利率的稳定,
从而确保公司整体毛利率波动较小。
    (2)、其他政府补助
    近年来,政府鼓励节能减排,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改造、热计量改造
项目给予较大的支持。公司秉承“专注节能、绿色供热”的理念,有很多合同能
源管理项目和热计量改造项目。根据规定,公司获取了相关政府补助。如果现行
补贴机制在未来取消或者减弱,则公司的盈利会遭受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原材料成本主要是天然气,占总成本比重较高。在北京市现行政策下,
有关部门会根据天然气价格的波动调整燃料补贴标准,天然气价格波动对公司盈
利的影响较小,但燃料补贴的发放时间有不确定性,而公司在供暖季有较大的天
然气采购支出,因此,原材料价格波动会给公司现金流带来压力。
    如果未来关于燃料补贴的政策发生变化,有关部门不再根据能源价格波动调
整燃料补贴标准,那么,天然气价格的上涨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安全生产风险
    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主要是指热水锅炉运行时的风险和天然气等燃料
在管道输送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首先,高温热水锅炉在运行中,如果出现违章操
作、安全附件失灵等特殊情况,可出现超压、超温、汽化、爆管等事故,如处理
不当会引起锅炉爆炸。高温热水锅炉在密闭状态下运行,当压力超过设备承受压
力时,会造成事故。其次,天然气等燃料易燃、易爆,一旦燃气管道设施发生泄
漏,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因此,安全生产管理一直是公司日常运行的工作重点,公司认真接受安全监
督管理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公司各部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制定
追责制度,建立了全员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公司采用具有高安全标准的设备,并
对锅炉压力、温度、管道设施压力等关键指标进行电子监控,安装自动报警装置,
对危险源建立了巡视排查制度。同时对锅炉和燃料管网相关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执
行岗前安全培训,确保工作人员遵守规章制度。
    公司近几年没有出现重大供热安全责任事故,未因安全生产原因受到处罚。
尽管公司在供热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仍然存在发生重大安全
责任事故的可能,从而对公司运营造成较大的损失。
    3、技术更新换代和新技术运用的风险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技术创新,不断研发更新供暖技术,在创新领
域,公司一直都走在行业的前列,子公司华通兴远为专业性供热技术研发公司,
与清华大学、北京建筑大学等科研机构加强产学研一体化建设,努力保证本公司
在国内供热、节能领域拥有领先的技术优势。
    虽然本公司目前在供热节能领域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
地位,但随着能源技术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发展、新型能源和技术装备的进步、
新材料的不断出现和更新换代,公司可能面临部分技术失去领先优势、市场竞争
力降低的风险。
    4、业务地域集中的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区域主要集中在北京地区,该地区人口密集,集中供暖需求量
较大,而且地方政府为供暖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目前公司正在其他地
区拓展市场,开展业务。如果公司不能加快其他地区市场开拓的进度,对北京地
区依赖性过高,当北京地区经济发生重大变动时,公司可能面临区域性经营风险。
    5、业务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供暖服务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收入确认主要集中在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
与此同时,企业设备的采购和维护支出在全年分布则相对均匀。业务的季节性波
动会给公司在资金安排和人员配备等方面增加难度,可能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
    6、租赁用房的风险
    根据使用用途的不同,公司租赁房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司管理、调度
办公用房,另一类是供暖项目现场用房,主要用于收费、维修、运营等工作人员
使用。公司用作管理、调度的总部办公场所主要集中于北京市丰台区西南四环总
部基地,该片区房屋租赁供给较为充裕;项目现场用房分布在各小区,较为分散,
且单个项目用房所需面积较小,同时被解除续租的可能性较低,所租赁的房屋均
可替代。
    但公司的租赁用房仍可能因多种不确定因素而面临一定的续租或续约风险。
各种原因导致的生产经营场地租赁或合作协议不能续约,都有可能对公司的正常
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另外,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以及公司主要生产经
营场地所在的一、二线城市的房屋租赁价格不断上涨,都可能会增加公司营业场
所的租赁成本,使得公司面临生产经营用地租赁成本持续上升的风险。
    同时项目租赁房产因出租方不配合等客观原因,部分未取得对方房屋权属证
书,存在公司与出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被认定因出租方无权代理而无效的风
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非流动资产折旧、摊销导致风险
       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 46,793.45 万元。项目实施后,公司非流
动资产账面价值将大幅提升,达产后每年将新增折旧和摊销 3,133.15 万元。由
于新建项目需要试产磨合、分年达产,利润将逐步体现,故在项目完全达产之前
新增的非流动资产折旧、摊销可能对当期利润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