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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通热力: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8-05-11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52 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以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34 号)。
    为保证会议召开效果及工作安排需要,公司变更了会议地点及登记地点。原
定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及登记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6 号汉威国际三
区 5 号楼 5 层,变更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四路 188 号 3 区玛雅岛酒店
二层多功能一厅,变更登记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3 区玛雅岛一
层大堂,原会议通知的其他内容不变。并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变更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及登
记地点的公告》(2018-050 号)。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
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5 月 9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3 区玛雅岛酒店二层多功能

一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7、《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延长公司营业期限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投资品种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由公司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18 年 4 月 24 日刊载
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孟庆林先生、许哲先生、刘海清女士、芮鹏先生将在公司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其中议案 6 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一波先生,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1.00                                                     √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2.00                                                     √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4.00                                                     √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6.00                                                 √
                 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7.00                                                 √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延长公司营业期限并办理工商           √
       9.00
                              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10.00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
      11.00                                                 √
                          度及投资品种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
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五):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3区玛雅岛酒店一层大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景凤
    联系电话:010-59220457
       联系传真:010-52917676

       电子邮箱:htrl@huatongreli.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5号楼5层
       邮政编码:100160

       5、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93”,投票简称为“华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华远意通热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代表本人(本单位)
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
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100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17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
                                                √
                 配预案>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
                 说明的议案》
        7.00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
                   案》                              √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


        9.00       《关于延长公司营业期限并办
                   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
                                                    √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11.00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
                   管理额度及投资品种的议案》       √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事项有两项以
上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
 担。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