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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通热力: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26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

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
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
的偿债能力。因此,同意公司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有效期一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孟庆林                             许   哲




          芮   鹏                            徐福云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