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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恒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7-09-20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结合公司已
成功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份条款作修改,章程修改对照表如下:

序
                 修订前章程(草案)                             修订后章程
号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4 日经中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

 1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于【 】年【 】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 万股,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一)中文全称: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      (一)中文全称: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

     司                                          限公司
 2
     (二)中文简称:【】                        (二)中文简称:川恒股份

     ( 三 ) 英 文 全 称 : Guizhou Chanhen     (三)英文全称:Guizhou Chanhen

     Chemical Corporation.                       Chemical Corporation.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
                                                 40,001 万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为:磷酸二氢钙、磷酸一铵、硫酸、水溶性      围为:磷酸二氢钙、磷酸氢钙、磷酸二

     肥料的生产销售;磷酸一铵的加工业务;磷      氢钾、磷酸二氢钠、磷酸一铵、聚磷酸
 4
     酸的生产销售;硫磺、液氨、盐酸、五金交      铵、酸式重过磷酸钙、磷酸脲、大量元

     电、零配件购销;磷精矿的销售。企业自产      素水溶肥料、掺混肥料(BB 肥)、复

     产品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      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       料、化肥、硫酸、磷酸、多聚磷酸、氟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       硅酸钠、土壤调理剂、水质调理剂(改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水剂)、磷石膏及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营活动)。                                   提供农化服务;饲料添加剂类、肥料类

                                                  产品的购销。磷酸二氢钙、磷酸一铵、

                                                  硫酸、水溶肥、氟硅酸钠的生产销售;

                                                  磷酸一铵的加工业务;磷酸的生产销售;

                                                  磷矿石、碳酸钙、硫磺、液氨、盐酸、

                                                  煤、纯碱、元明粉、石灰、双氧水、硝

                                                  酸、氢氧化钠、五金交电、零配件购销。;

                                                  磷精矿的销售。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

                                                  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

                                                  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均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001 万

 5   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

                                                  股和优先股。

     第二百一十七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决议   第二百一十七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决

 6   通过,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完       议通过后施行。

     成后施行。


修改后的章程名称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