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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恒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9-20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4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
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17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10 月 9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0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10 月 9 日 15:00 至 2017
年 10 月 1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0 月 10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和交易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出现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公司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26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7 年 9 月 2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保利公园皇冠假日酒店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以上第 1、2 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二)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分别由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17-011)、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7-012)
及其他相关公告,其中议案 1、议案 2 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案》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2.00                                                     √
                    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
       3.00                                                     √
                    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
       4.00                                                     √
                    案》
       5.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6.00                                                     √
                    管理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7 年 10 月 10 日 9:00-12:00、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标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
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
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
间为准。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0 日 17:00 点,且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保利公园皇冠假日酒店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建
    联系电话:0854-2441118

    联系传真:0854-2441160

    电子邮箱:chgf@chanhen.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50505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
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
件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0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且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
   100                                         √
                 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
  1.00                                         √
            的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2.00                                         √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
  3.00      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              √
            案》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
  4.00                                         √
            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
  5.00                                         √
            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6.00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
            案》
注:①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

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明确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

表决。②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③委托人为法人的,需加盖单位

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5”,投票简称为:
“川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0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