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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恒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8-04-03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经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确认授予条件业已成就,同意以 2018 年 1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707.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董事会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完成授予登记,确认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18 年 2
     月 9 日。
         公司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修改公司章程,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对《公司章程》做出修订,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修订前章程                            修订后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40,001 万元。                      40,708.3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001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708.30
 2      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 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
        普通股和优先股。                   股和优先股。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