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川恒股份: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8-05-17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5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
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
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控股股东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集团”)提名
推荐,提名陈明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现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及股东代表监事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情况简介

    陈明福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 年 12 月出生,硕士研
究生学历。1990 年 7 月至 1996 年 8 月在什邡洛水高级中学任教师,1996 年 9
月至 1999 年 6 月四川大学硕士在读。1999 年 8 月至 2007 年 5 月,分别在广发
证券西南总部、北京和君创业管理咨询公司、四川协合会计等公司任职。2007
年 6 月至 2015 年 3 月期间历任川恒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川恒股份副总经理、川
恒集团监事会主席;2015 年 4 月至今,任川恒集团审计监察部总监、监事。

    陈明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指引》及《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陈明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在最近两年内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其配偶及直系亲属亦未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且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
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第二届监事会组成及任期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
代表监事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将在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股
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三、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仅选举 1 名监事,因此不
适用累积投票制。当选监事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