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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恒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8-05-17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4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
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推荐,董事会决议提名吴海斌先生、王佳才
先生、张海波先生、刘胜安先生、段浩然先生、彭威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名朱家骅先生、胡北忠先生、佘雨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
候选人。

    现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简介

    吴海斌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
历,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1993 年至 2001 年在川西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三
聚磷酸钠厂任会计、财务科长;2002 年在控股股东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川恒集团”)任总经理助理;2002 年 12 月至 2005 年 8 月
任公司财务副总经理;2005 年 9 月至 2010 年 2 月在川恒集团任财务总监,2010
年 2 月至 2011 年 1 月在川恒集团任副总裁、财务总监,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1
月在川恒集团任总裁;2012 年 12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公司总经理,2014 年 3 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担任川恒集团董事。
    吴海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0 万股,与控股股东川恒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指引》及《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吴海斌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王佳才 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 年 10 月出生,大
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化工学会无机酸碱盐专家委员会第四届、第五届无机
盐行业专家组成员。2011 年 5 月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2 年 2 月被选
举为黔南州第十三届人大代表;2013 年 3 月荣获“黔南州第四批州管专家”称
号;2015 年 5 月荣获“贵州省劳动模范”。1992 年 7 月至 2002 年 10 月在四川
金河磷矿化工厂历任设备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设备科副科长、设备科科长;2002
年 11 月起历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2015 年 7 月起任生态科技执行
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王佳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5 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
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
名为上市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佳才先生亦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董
事任职资格。

    张海波 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 年 4 月出生,中专
学历。1992 年 7 月至 1999 年 7 月在川西磷化工集团公司农药厂任科长、车间主
任;1999 年 7 月至 2005 年 3 月在四川川恒三分厂历任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
2005 年 3 月至 2012 年 12 月在四川川恒历任总经理、副总经理;2011 年 9 月起
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营销总监、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海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5 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
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
名为上市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海波先生亦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董
事任职资格。
    刘胜安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 年 10 月出生,中专学
历。1994 年 7 月至 2000 年 10 月在什邡市能源化工总厂红星化肥厂历任操作工、
厂办主任、生技副科长、车间主任;2000 年 10 月至 2003 年 2 月在四川川恒三
分厂历任车间主任、总工艺员、生技科长、厂长;2003 年 2 月起历任公司副总
经理、总经理、扩能技改指挥部执行指挥长、开车指挥部指挥长、生产部经理、
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胜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 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
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
名为上市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胜安先生亦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董
事任职资格。

    段浩然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
2008 年 9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北京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10 年 4
月至 2016 年 2 月,历任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财务总
监、执行副总裁、总裁,现任川恒集团董事、总裁。

    段浩然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川恒集团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指引》及《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查询,段浩然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彭威洋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
2011 年至 2012 年在川恒集团担任董事、管控副总裁职务,2012 年在川恒股份担
任总经理职务,2013 年至今在川恒集团担任董事职务,现同时担任川恒征信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助邦小微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四川助邦金融服务外
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四川美之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成都市助邦小额
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

    彭威洋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88 万股,与控股股东川恒集团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指引》及《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查询,彭威洋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简介

    朱家骅 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3 年 11 月出生,研究生
学历,化学工程专业。1985 年 6 至 1994 年 11 月在成都科技大学任讲师,1994
年 11 月至今在四川大学任教授、博导,2015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
时担任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朱家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
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朱家
骅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且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胡北忠 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 年 11 月出生,研
究生学历,会计专业。历任多所大专院校讲师、副院长、教授,2006 年 12 月至
今在贵州财经大学任会计学院教授,2015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
担任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原名中
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源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且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胡北忠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
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胡北
忠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佘雨航 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 年 9 月出生,本科
学历,经济法专业。2008 年至今在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合伙人,
2015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佘雨航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
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佘雨
航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且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第二届董事会组成及任期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
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算。

    四、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且独立
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每位当选人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如当选董事不足股东大会拟选董事人数,公司会就缺额对
所有不够票数的董事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仍不够者,由公司下次股东大会补选。

    董事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会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