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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恒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2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预计 2019 年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1、关于预计 2019 年与博硕思佳木等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 2019 年与新疆博硕思佳木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
思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新安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硕思佳木等公司”)
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
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王佳才先生、张海波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博硕思佳木等公司进行
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有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确认董事会关于 2018 年与新疆博硕思佳木化肥有限公司、新疆博硕思化肥
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为:公司根据
市场变化调整了关联交易数量。
    2、关于预计 2019 年与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预计 2019 年与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吴海斌先
生、段浩然先生、彭威洋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
易的预计事项,同意若福泉磷矿未能按期履行完毕已签订的《磷矿石采购合同》,
前述合同的履行期限予以延长,其他合同条款不变。2019 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包含 2018 年未履行完毕的合同金额。有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确认董事会关于 2018 年与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为:由于贵州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整合进度不
及预期,对其在 2018 年生产有一定的影响,进而影响了交易进度。
    (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本页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胡北忠                                    朱家骅




佘雨航




                                                                   2018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