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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恒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17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
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5 月 9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
董事有张海波、刘胜安、彭威洋、段浩然、朱家骅、佘雨航、胡北忠,合计 7 人。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拟在 2019 年
-2020 年期间开展美元远期结售汇业务,结售汇业务额度为不超过等值 4 亿元人民币,
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前述额度内签订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决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
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