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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恒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2019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0-03-3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 2019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川恒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瑛                        联系电话:0755-82133159
保荐代表人姓名:余志情                      联系电话:0755-8213064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关于同业竞争解决情况:川恒股份控股股东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川恒集团”)全资子公司澳美牧歌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澳美牧歌”)持有贵州
                                             省福泉磷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泉磷
                                             矿”)90%股权,福泉磷矿主要从事磷矿石
                                             的开采及销售业务。2019 年 8 月 22 日,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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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书


                项      目                                 工作内容
                                            泉磷矿与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贵州福麟矿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麟矿业”)签署了
                                            《小坝磷矿山矿业权及相关资产转让协
                                            议》,福泉磷矿将旗下小坝磷矿采矿权及相
                                            关生产经营资产负债转让给川恒股份子公
                                            司福麟矿业。小坝磷矿采矿权转让完成后,
                                            福泉磷矿旗下仍拥有并营运新桥磷矿采矿
                                            权、鸡公岭磷矿探矿权。
                                            为了有效避免与发行人的同业竞争,在收购
                                            小坝磷矿采矿权的同时,福麟矿业与福泉磷
                                            矿签署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协议约定:
                                            在澳美牧歌将其所持有的福泉磷矿股权或
                                            福泉磷矿持有的矿业权及相关资产转让至
                                            发行人或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或独立的第三
                                            方前,福泉磷矿委托福麟矿业,全面负责福
                                            泉磷矿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另外,控股股东川恒集团及其子公司澳美牧
                                            歌作出承诺:澳美牧歌将在福泉磷矿的股权
                                            过户至澳美牧歌之日起 36 个月内,以发行
                                            人认可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
                                            履行所需的程序后,将其所持有的福泉磷矿
                                            股权或资产转让给发行人或发行人控股子
                                            公司或独立的第三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川
                                            恒集团已开始履行其解决潜在同业竞争的
                                            承诺。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 年 12 月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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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书


                   项   目                                   工作内容
                                             员就再融资规则(征求意见稿)、并购重组相关
                                             规则修订、信息披露、对外担保和股东减持等
                                             内容进行了培训。
                                             国信证券于 2019 年 12 月开始承接国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至持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续督导期结束川恒股份未召开股东大会、董
                                             事会和监事会,因此未列席,特此说明。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积极配合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无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承诺                         正常履行                  不适用
2.股份减持承诺                         正常履行                  不适用
3.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正常履行                  不适用
方面的承诺
4.关于未履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正常履行                  不适用
5.小坝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的盈利预
                                       正常履行                  不适用
测补偿承诺
6.转让福泉川东化工有限公司 15%股权
                                       履行完毕                  不适用
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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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其对公司的持续
                                             督导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2019 年 12 月,川恒股份聘请国信证券担任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证
                                             券监督管理规定,国信证券承接国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国信证
                                             券委派刘瑛和余志情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
                                             公司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无
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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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 2019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   瑛              余志情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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