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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大力德:安信证券关于公司2017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8-03-3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大力德(002896)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翊维             联系电话: 0755-82828354
保荐代表人姓名:阴     豪                联系电话: 0755-8282835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内,每月由银行抄送对账单,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017 年保荐代表人现场查询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
                       项目                                      工作内容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持续督导培训情况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已完成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7 年 12 月 9 日
                                                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
                                                集资金使用、股东及董监高减持新规、内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幕交易等方面的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
                                                行了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施
1. 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价格承诺                               是         不适用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施
2. 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4. 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 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
                                                          是         不适用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8.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不占用资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 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保、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 实际控制人关于房产租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 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保荐代表人董欣欣先生因工作变
                                                     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
                                                     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8 日起授权阴豪先生接
                                                     替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
                                                     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
                                                     无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翊维                    阴   豪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