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力德: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4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以及通过非公允交易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也没有以前期间发
生延续到本报告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也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 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钟德刚:______________
叶建荣:______________
姜卫韬: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