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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大力德: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5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
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钟德刚:


叶建荣:


余丹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