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隆药业: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6-2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赛隆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隆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赛隆药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31 元,
募集资金总额 33,2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3,271.5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9,968.4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 110ZC030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止 2019 年 6 月 19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已投资金 募集资金余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金额 额 (注 1)
长沙生产研发基地建
1 19,968.45 12,144.57 8,712.29
设项目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000 4,404.50 - 已销户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 5,000 - 已销户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已投资金 募集资金余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金额 额 (注 1)
合计 29,968.45 21,549.07 8,712.29
注 1:此项包含专户余额及利息、募集资金理财金额及赎回产品利息
根据公司 2018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营销网络
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专户利息全部用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长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截止 2019 年 6 月 19 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为 8,712.29 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将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
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近期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年利率 4.35%计算,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174
万元(本数据为公司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从事风险投
资。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同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
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过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桂平 翟晓东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