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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隆药业: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6-2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赛隆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隆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赛隆药业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

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

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2、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

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产品,包括商

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3、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

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投资产品的

进展情况。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收益低于预期。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实施,

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业务监管、风险控制、

核算管理和信息披露执行,并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3)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

需要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该

项投资决策权。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

项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为前提,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且已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部分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本

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桂平                翟晓东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