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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隆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15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
意见: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事项,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
益,不会发生导致公司利益倾斜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张维                                       袁自强




      ____________________
             徐杰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