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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派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06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作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的相关资料,
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独立意
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公司根
据实际经营情况出发所作出的合理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的顺利推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
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国内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
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完成并追加投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完成并追加投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
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
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完成并
追加投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完成并追加投资事项,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部分条款的修订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利润分配机制,
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条款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李   淳                 梁仕念                  武志伟




                                                         2019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