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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博医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1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19-036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 6 号”)的通知 ,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 6 号的要求
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
报表均按财会[2019] 6 号要求编制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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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 6 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 对

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
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
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以“-”
号填列)”;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
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
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

                                   2
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

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
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
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
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
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意见

    (一)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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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
者权益,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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