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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铭普光磁: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5-29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8-O5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以邮
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选举杨先进先生续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
事会任期相同。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杨先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李竞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1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张志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其中杨先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李洪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张志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李竞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其中李洪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张志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林丽彬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杨先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其中张志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林丽彬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李洪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王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其中林丽彬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聘任杨先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杨先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任刘树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任邢力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任李竞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任王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任郑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任段歆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刘树林先生、邢力刚先生、李竞舟先生、王博先生、郑林先生、段歆光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聘任段歆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3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聘任王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审议《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任杨博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任舒丹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杨博先生、舒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8、审议《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聘任郑庆雷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相同。
    郑庆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王博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杨博先生、舒丹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4
联系电话:0769-86921000-8929
传真号码:0769-81701563
工作邮箱:ir@mnc-tek.com.cn
通讯地址:东莞市石排镇庙边王沙迳村中九路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9 日




                               5
附:杨先进先生、刘树林先生、邢力刚先生、李竞舟先生、王博先生、郑林先
生、段歆光先生、杨博先生、舒丹女士、郑庆雷先生简历


    1、杨先进,出生于 1974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
2003 年起创业并于 2008 年 6 月注册东莞市铭普实业有限公司,历任执行董事、
董事长;2012 年 9 月至今担任铭普光磁董事长。
    杨先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63,565,425
股,和公司董事焦彩红女士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
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先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2、刘树林,出生于 1974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6 年 7 月至 2016 年 5 月,就职于台达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历任技术经理、
研发经理、厂长;2016 年 6 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铭普光磁副总经理。
    刘树林先生截止目前没有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树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
    3、邢力刚,出生于 1973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
年 7 月至 2004 年 7 月,就职于 UT 斯达康(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高级产品
经理;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1 月,就职于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历任终
端事业部副总裁、总裁;2012 年 6 月至 2015 年 3 月,就职于鞍山国扬通信科技
有限公司,历任监事、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 年 3 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
任铭普光磁副总经理。
    邢力刚先生截止目前没有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邢力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李竞舟,出生于 1978 年 4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
年 8 月至 2013 年 2 月,就职于海尔集团公司,历任物流推进本部采购工程师、
国际采购中心处长、部长,集团全球运营部战略管理部长;2013 年 3 月起就职
于铭普光磁,现任铭普光磁副总经理。
    李竞舟先生截止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47,250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竞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
    5、王博,出生于 1981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
注册内部审计师。2006 年 1 月至 2008 年 3 月,就职于香港益力坚实业有限公司;
2008 年 3 月至 2011 年 7 月,就职于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6 月,就职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7 月至 2014 年 6 月,
就职于湖南晟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4 年 6 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铭普
光磁副总经理。
    王博先生截止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26,000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王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郑林,出生于 1972 年 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
年 9 月至 2018 年 2 月就职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2 月起就职于
铭普光磁,现任铭普光磁光电事业部总经理。
    郑林先生截止目前没有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
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郑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
    7、段歆光,出生于 1972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自 2000 年以来曾先后担任江西惠普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凯德(中国)商业置地
有限公司区域财务经理等职务。2011 年 4 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铭普光磁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段歆光先生截止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724,500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段歆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段歆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杨博,出生于 1979 年 8 月,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5
年 7 月至 2010 年任职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0 年 2 月
至 2011 年 11 月任职于东莞市鑫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1 年 12
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杨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证券事务代表任
职资格。截至目前,杨博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89,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9、舒丹,出生于 1988 年 8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
年 3 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证券事务代表。
    舒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证券事务代表任
职资格。截至目前,舒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9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10、郑庆雷,出生于 1986 年 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9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0 月,就职于东莞巨成会计师事
务所;2011 年 10 月至 2014 年 8 月,就职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 11 月至 2018 年 2 月,就职于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8 年 3 月起就
职于铭普光磁,担任审计经理。
    截至目前,郑庆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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