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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铭普光磁:关于本次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2020-01-2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普光磁”、“公司”)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市克莱微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莱微波”)
95.59%股权,同时拟通过询价方式向其他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涉及的金额将达到
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要求,筹划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已就本次交易事宜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
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与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已经
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二、为了顺利完成本次交易,公司已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
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在内幕
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送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按照相关规定制作了《交易进程备忘录》,持续登

记筹划决策过程中各关键时点的参与人员、筹划决策方式等,并督促涉及人员签
字确认。

    三、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

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
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四、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

字[2007]12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在股票停牌后对参与本次交易的
相关人员在公司股票停牌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进行了查询,并提交了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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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公司与交易对方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
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
悉范围,并及时与相关方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

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下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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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采取的保密措
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章页)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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