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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集团: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2020-03-10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0-016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中科白云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
年10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
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中科”)、珠海横

琴中科白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科白云”)均是
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二者为一致行动
人,在减持计划公告前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28,428,24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7.14%)。因其自身经营需求,中山中科及中科白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8,386,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山中科及中科白云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
进展的告知函》,在上述减持期限内,中山中科及中科白云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509,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中科白云股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1号(即原24栋火炬大厦)
 住所
                         七楼704、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2
权益变动时间            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3月6日

股票简称                        华阳集团         股票代码            002906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A股、B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股等)
中山中科        A股                   345.1173                        0.73

中科白云        A股                   205.8650                        0.43

         合计                         550.9823                        1.1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股数           占总股本
                                    本比例
                          (万股)                (万股)         比例(%)
                                    (%)
           合计持有     7,995.9498      16.90    7,650.8325           16.17
           股份
           其中:无限   7,995.9498      16.90    7,650.8325           16.17
中山中科   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合计持有     4,846.8750      10.24    4,641.0100           9.81
           股份
           其中:无限   4,846.8750      10.24    4,641.0100           9.81
中科白云   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中山中科及中科白云合 12,842.8248      27.14   12,291.8425       25.98
计持有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842.8248      27.14   12,291.8425       25.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公司于2019年10月9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
划                     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0)。中山中科、中科白云计划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28,386,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是         否□
《证券法》《上市公司       2019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0 年 3 月 6 日期间,中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山中科、中科白云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5,509,823 股,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其中 2020 年 3 月 6 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739,000 股;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2019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0 年 2 月 25 日期间,中山中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科通过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989,173 股,中
                       科白云通过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781,650
                       股;中山中科、中科白云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 4,770,823 股,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1%,违
                       规减持数量为 39,823 股。中山中科、中科白云的减

                       持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
                       “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的规定。
                           2 月 25 日上午,中山中科下单卖出 49,810 股,
                       随后软件系统提示抛售股数不能出现零头,未提示成
                       功成交股数。此时,操作人员误以为所下卖出单未成

                       交,故修改股数,重新下单卖出 49,800 股。事后检
                       查成交情况时,发现第一次提交的卖出单被系统自动
                       剔除零头后成交了 40,000 股。因此,造成重复下单
                       并超出 1%限制的情况。
                           上述失误不具有主观恶意超额抛售的意图。

                           为了切实遵循相关减持法规,中山中科、中科白
                       云现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加强法规学习: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减持法规的
                       深入学习,准确理解监管规则;
                           2.交易前预先沟通及确认:在交易操作前,加强

                       沟通,每次下单前再次确认已成交情况,确保执行交
                       易的合规性及准确性。
                           中山中科、中科白云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件影响
                       的严重性并进行深刻反省,同时就本次违规减持行为
                       向广大投资者致歉。中山中科、中科白云承诺将在后

                       续的减持进展中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