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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森制药:关于与博腾股份签署《药物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05-19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8-029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博腾股份签署《药物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是对双方合作的原则性
约定,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需另行商议和约定,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
在不确定性。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本协议是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对公司 2018 年度的经
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
实施情况而定。

    3、截至目前,最近三年公司未出现签订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不达预期的
情况。

    一、 合同签署概况

    1、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森制药”)与重庆
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腾股份”)于近日在重庆签署了《药
物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为充分发挥双方在药品生产、销售、研
发等方面的优势,提升双方在医药市场的竞争力,经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在优势
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双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拟在未
来就药物研发、市场、销售、药物市场周期管理及 MAH 申报等环节开展全方位
合作。
       2、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议程序。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概况

    企业名称: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博腾股份,证券代
码:300363)

    企业地址:重庆市(长寿)化工园区精细化工一区

    法定代表人:居年丰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外资比例低于 25%)

    成立时间:2005 年 07 月 07 日

    注册资本:42445.7373 万人民币整

    经营范围:原料药生产(按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创
新药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化学原料药研究开发(含中小规模试剂)、技术
转让、技术服务;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学品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易
制毒化学品等许可经营项目);采用生物工程技术的新型药物研发、生产(须取
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生物工程与生物医学工程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
事经营);药品销售(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依法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依法应经许可审批而未获许可批准前
不得经营』★★

    与公司关系:博腾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及占公司同类业务的
比重

    无。
    3、博腾股份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848,065,907.57         2,774,270,657.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75,538,510.42         1,393,696,295.82

营业收入                           1,184,088,767.29           212,317,673.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449,932.43            22,063,101.84


    博腾股份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将围绕华森制药的三大优势领域(消化系统、精神神经和耳鼻喉科)
的原料药(含医药中间体)及药物制剂产品开展相关的业务合作。

    2、结合各自优势,双方可就具体项目在药物研发、生产、销售、药物生产
周期管理及 MAH 申报等环节,根据各自需求开展全方位合作,优势互补、资源
共享。

    3、经双方确定合作后,双方可就每个具体产品签订合作协议,并履行相应
条款。

    4、双方应保证本协议的延续性,无论是股东变更或经营者调整(包括股权
变更、人事变动、企业兼并、分立、名称改变等),均不影响本协议的有效性。
合作期间,如任意一方因战略或主营业务调整导致该框架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双方均可协商终止本协议。

    5、同等条件下,博腾股份将作为华森制药的首选外包业务服务合作商,且
同等条件下,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华森制药保证委托博腾股份提供的合作品种
档次原料药(含医药中间体)服务原则上不低于其对该品种档次原料药(含医药
中间体)需求量的 70%,具体委托、采购量以双方实际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6、本协议有效期为二十年。双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有效期届满而终止,
延长至有效期届满后十年。合作过程中,双方可根据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签署
延期协议或增加新的条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与博腾股份签署《药物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发将充分发
挥各自在药品生产、销售、研发等方面的优势,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双方在
医药市场的竞争力,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以及共同发展。

    2、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
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本协议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协议
对方形成依赖。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是对双方合作的原则性
约定,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需另行商议和约定,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
不确定性。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最近三年内无披露其他框架协议。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即
将解除限售或者减持的计划。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重大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博腾股份签署的《药物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