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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生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9-12-27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0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生科技”)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收到股东刘峻峰先生出具的《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前,刘峻峰持有德生科技
10,165,600 股,持股比例为 5.06%;截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日,刘峻
峰持有德生科技 10,043,100 股,持股比例为 5.00%(股份数量变动详情见下文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中描述)。刘峻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已低于 5%,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收购及

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等的相关规定,现将刘峻峰权
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2019 年 12
           刘峻峰     集中竞价                      13.01       122,500    0.0610%
                                     月 25 日

                          合计                       —         122,500    0.061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刘峻峰      人民币普通股         10,165,600         5.06%         10,043,100         5.00%

             注:因四舍五入,小数点可能存在差异。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刘峻峰的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刘峻峰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
         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三)刘峻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1、公司股东股份流通限制的承诺

             (1)担任公司董事的刘峻峰承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
         股份。

             (2)刘峻峰承诺: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

         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
间接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2、关于减持价格、延长锁定期限等的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刘峻峰承诺: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除另有明确限定外,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
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3、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刘峻峰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以及本人/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1)关于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条件

    刘峻峰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本企业出
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
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本企业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关于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刘峻峰承诺:本人若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每年减持发
行人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减持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
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截止本公告日披露日,刘峻峰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刘峻峰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