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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集泰股份: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17-11-22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作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集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集泰
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
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4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7.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410.00万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3,375.54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034.46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
10月19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了天职业字[2017]177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集泰股份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中性硅酮密封胶及水性涂料产业化基地项目    29,118.01 万元          16,034.46 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                                 6,000 万元              3,000 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
换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专项鉴证,并已出具《广州集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

    截至2017年11月13日止,集泰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金额为74,100,002.34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元)

  中性硅酮密封胶及水性涂料产业化基地项目           74,100,002.34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全
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1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74,100,002.34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维护股东的
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未
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履行了规定的审批程序,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74,100,002.34元。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1月21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74,100,002.34元。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13日出具的《广州集
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17]18536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行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航证券认为:集泰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
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未违反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中航证券同意集泰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