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集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2018-01-1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州集泰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事前审阅了相关资料,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公司拟审议的关于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

    2、预计的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
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

    3、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与本次交
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听取了公司“关于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
同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说明,审阅了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与本次交
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绍德                   涂伟萍                     谢晓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