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泰股份: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公告2018-01-31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企业会计准则》
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的反映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拟对截止 2017 年度末已计提减值准备且已确
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无使用价值的存货进行核销。
一、本次核销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对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7,881.69 元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
下:
1、应收账款核销 407,837.59 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主要原因为债
务人江苏中源特种货柜制造有限公司破产,该款项无法收回;
2、存货跌价准备核销 44.10 元,已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核销主要原因
为该等存货已过保质期,无使用价值。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 2017 年度利润的影响
本次拟核销的各项资产共计 407,881.69 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本
次核销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产生影响;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
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本次资
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本次核销资
产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资产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相关规定,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真实、客观性原则,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
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核
销资产的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核销资产事项,是为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
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