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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集泰股份: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18-11-29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9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林武宣、周雅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在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
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对公司董事林武宣先生、监事周雅蔓女士股
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林武宣先生、周雅蔓女士基于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以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分别不超
过 54,800 股、49,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为 0.03%、0.03%。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收到林武宣先生、周雅蔓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
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其减
持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本比例
  林武宣     集中竞价     11 月 28 日    13.468      54,800     0.03%
 周雅蔓        集中竞价   11 月 28 日        13.506    49,100            0.03%

    2、减持计划实施完成,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                      减持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公司股本     股数       占公司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
                          54,885          0.03%         85           0.00%
                股份
 林武宣    有限售条件
                          164,655         0.10%       164,655        0.10%
                股份
                合计      219,540         0.13%       164,740        0.10%
           无限售条件
                          49,174          0.03%         74           0.00%
                股份
 周雅蔓    有限售条件
                          147,523         0.09%       147,523        0.09%
                股份
                合计      196,697         0.12%       147,597        0.0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
    2、在减持股份期间,林武宣先生、周雅蔓女士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3、林武宣先生、周雅蔓女士减持的股份数量符合其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
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林武宣先生、周雅蔓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其相
关减持承诺。
    4、林武宣先生、周雅蔓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股
份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林武宣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周雅蔓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