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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集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5 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 11:00 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 62 号 C 座 3
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马银良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全体监事认为:本报告如实反映了 2018 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同意通过该
报告,并表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集
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企业会计准则》
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的反映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截
止 2018 年度末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3,539.56 元的已计提减值准备且已确认无
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无使用价值的存货进行核销。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且能更加真
实的反映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资产
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集
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本决算报告客观、真实的呈现了公司 2018 年全年的生产经
营业绩情况,同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执行力予以肯定,并表示将继续支持本届
董事会,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
制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 年,公司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全体监事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18 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内
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公司有关单位和部
门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做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
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
规体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
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本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该报
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
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方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 年末
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0,644,090.19 元,2018 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 87,201,626.48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实际可
供分配利润为 70,644,090.19 元。
    公司拟以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
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人民币(含
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
案股权登记日,若公司股本因股份回购、注销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原
因有所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的总额。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 2018 年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制定的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报告﹥及﹤2018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18 年度报告》及《2018 年度报告
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
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18 年度报告》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 年度报告摘要》。

    9、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以 2018 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为基础,
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 2019 年市场营销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等,经过慎重分
析研究,编制了《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该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并强调本
预算为公司 2019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及承
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
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 2019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
公司 2019 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
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10、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该报
告。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第一
季度报告正文》。

       1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
货业务从业资格,系我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受聘期间,该所谨遵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标准,勤勉尽责的履行义务、客观公正的发表意见,顺利完成了
2018 年度审计工作。鉴于此,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该所为公
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
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2019 年度监事预计薪酬情况如下:

               职务                     2019 年度预计薪酬(税前)

      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                         72,000 元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                    根据其所在岗位领取薪酬



    2019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有关说明:
   1)2019 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根据《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外部
董事、外部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
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全体监事认为:2019 年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
于激励监事更好的履行职责,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
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
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1、公司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实施上述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员工与
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有利于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

    公司实施上述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
上述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情况: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关联监事吕荣华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14、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制定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全体监事认为:该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能切实有效的保障各持有人的利益,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关联监事吕荣华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