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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集泰股份: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19-04-29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集泰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泰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
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集泰股份 2018 年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4 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47 元,募集资金总额 22,41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375.5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9,034.46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
业字[2017]1770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开设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2017 年 11 月 8 日,集泰股份、保荐机构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172,462,994.13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0,611,322.43 元,与实际剩余募
集资金净额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676,769.25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及短期
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的保障投资者的利益,集泰股
份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泰股份的实际
情况,制定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集泰股份募
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确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
来,集泰股份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储、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集泰股份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开发区分行开设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632769300544        活期存款        20,611,322.43
开发区分行营业部
          合计                                                 20,611,322.43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2017 年 11 月 8 日,集泰股份、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
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上述协议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7,246.30 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总额                                                              19,034.46                      本年度投入募
                                                                                                                                                         5,844.3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
                                                                                                                                                     17,246.3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集资金总额

                             是否已变更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重
                                            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度(%)(3)=(2)/(1)                       效益               效益
                              分变更)                                                                                             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集泰股份中性硅酮密封
                                                                                                                              2019 年 10 月
胶及水性涂料产业化基地项            否        16,034.46       16,034.46      5,844.30       14,246.30                88.85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注 1)

2.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00.00        3,000.00                      3,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19,034.46       19,034.46      5,844.30       17,246.3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无。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无。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无。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无。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无。
调整情况
                           本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74,100,002.34 元。该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天职业字
及置换情况
                           [2017]18536 号鉴证报告。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实施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无。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无。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以活期形式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632769300544 募集资金专户 20,611,322.43 元。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无。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 1:集泰股份中性硅酮密封胶及水性涂料产业化基地项目采取总体规划、分二期实施的策略,该项目的一期工程预期于 2018 年 6 月建成达产。二期工程预计于 2019 年 10 月(即
2017 年 10 月募集资金到位后两年内)建成。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使用 74,100,002.34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对此,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7]18536 号),认为集泰股
份编制的截止 2017 年 11 月 13 日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集泰股份截止 2017 年 11 月 13 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除公司 2017 年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
财产品的金额共计 5,600 万元,最迟于 2018 年 3 月到期,取得理财收益 39.12
万元外,公司 2018 年度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情况。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8 年度,集泰股份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2018 年度,集泰股份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的问题
    2018 年度,集泰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一致,披露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出具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9]20237-1 号)认为“公司《广州集泰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集泰股份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集泰股份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采取专项管理,
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 静                   毛 军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