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请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之事前认可意见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前审阅了相关资料,现发表如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 货业务从业资格,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受聘期间,该所谨遵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标准,勤勉尽责的履行义务、客观公正的发表意见,顺利完成了 2018 年度审计工作。鉴于此,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罗绍德 涂伟萍 谢晓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