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9年5月2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15:00至2019年5月21日15:00期间任意 时间。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名,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96,37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682%。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数为85,120,2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668%。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1,258,25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13%。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邹榛夫、孙仲华、林武宣、罗绍德、涂伟萍、谢晓尧出席会议(董 事邹珍美、何思远、李浩成请假),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 他高管及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3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外,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涂伟萍、罗绍德、谢晓尧作2018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3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3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3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3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3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3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3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3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37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2,5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455%;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9,1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89,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5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8505%;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1495%。 本议案关联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邹珍祥、邹榛夫、邹珍凡、孙仲 华回避表决,所持股份合计82,416,801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2,5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455%;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9,1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89,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5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8505%;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1495%。 本议案关联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邹珍祥、邹榛夫、邹珍凡、孙仲 华回避表决,所持股份合计82,416,801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2,5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455%;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9,1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89,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5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8505%;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1495%。 本议案关联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邹珍祥、邹榛夫、邹珍凡、孙仲 华回避表决,所持股份合计82,416,801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鼎足、陈平; 3、结论性意见: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