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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集泰股份: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20-03-31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集泰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泰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
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集泰股份 2019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4 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47 元,募集资金总额 22,41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375.5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9,034.46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
业字[2017]1770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开设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2017 年 11 月 8 日,集泰股份、保荐机构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191,034,887.85 元,募
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制定并修订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
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17
年度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

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
区分行营业部开设了账号为“632769300544”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已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
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

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账户(账号:632769300544;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营业部)已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完成销户手续,该账户存续

期间共取得利息收入 694,600.49 元,支付手续费 4,257.60 元,销户时转出金额
77.68 元为结余利息,已转入公司开立的一般账户中。
     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状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性硅酮密封胶及水性涂料产业化基地项
                        632769300544                                          已销户
 广州开发区分行营业部                  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74,100,002.34 元。该事项已经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天职业字[2017]18536 号鉴证
报告。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实施完毕。


    四、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一)建设内容调整、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建设内容包括厂房 A、厂房 B 及 4 条生产线(3 条有机
硅密封胶生产线和 1 条水性涂料生产线),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4 万吨中性硅酮
密封胶和 1 万吨水性涂料的生产能力。
    公司根据中性硅酮密封胶和水性涂料市场的市场前景以及公司的资金安排,

综合水性涂料和中性硅酮密封胶的市场需求和现实产能匹配情况,在公司资金和
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对建设内容进行如下调整:(1)公司近年来通过全资子公司
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从化兆舜”)使用自有资金新增了年
产 2 万吨水性涂料产能,目前已经能够满足当前水性涂料的市场需求,因此,公
司将原计划年产 1 万吨的水性涂料的生产线建设予以取消,并新增年产 1.5 万吨

中性硅酮密封胶的生产线。新增年产 1.5 万吨中性硅酮密封胶的生产线由全资子
公司从化兆舜实施,并相应增加实施地点。从化兆舜将利用现有场地和房产建设
年产 1.5 万吨中性硅酮密封胶的生产线,并已取得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2)
扩大了厂房 A 的建筑面积,并空出了厂房 B 的建筑用地以用于未来产能建设。
    (二)调整投资金额、投资结构以及经济效益

    项目调整前总投资为 29,118.01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 16,034.46 万元),其中
设备投资为 11,088.95 万元,建筑工程及其他费用投资为 10,528.78 万元,其他费
用资金 7,500.27 万元。项目进行上述调整后,总投资为 22,706.03 万元(募集资
金投入 16,103.51 万元),其中设备投资 6,594.90 万元,建筑工程及其他费用
7,821.75 万元,其他费用资金 8,289.38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

有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所需资金,公司将通
过自有资金进行投资。项目调整后,将形成年产 5.5 万吨中性硅酮密封胶的生产
能力。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 89,740.54 万元,年均净利润 8,464.39
万元(按 15%的所得税率计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35.11%,投资回收期为 4.60

年(含建设期)。
    (三)调整募投项目相关内容的原因
    公司近年来通过全资子公司从化兆舜使用自有资金新增了年产 2 万吨水性
涂料产能,目前已经能够满足当前水性涂料的市场需求。同时,公司建设的年产
4 万吨中性硅酮密封胶产能预计很快就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综合水性涂料和中性

硅酮密封胶的市场需求和现实产能匹配情况,在公司资金和资源有限的情况下,
公司对原“中性硅酮密封胶及水性涂料产业化基地项目”进行调整,取消年产 1
万吨水性涂料的产能,并新增年产 1.5 万吨中性硅酮密封胶产能。项目达产后,
该项目将从原来的“年产 4 万吨中性硅酮密封胶和 1 万吨水性涂料”的产能,调
整为“年产 5.5 万吨中性硅酮密封胶”的产能。

    同时,为充分利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已有场地和房产,节约投资金额,新增
的年产 1.5 万吨中性硅酮密封胶生产线决定由全资子公司从化兆舜实施。根据以
上产能结构调整,公司相应调整了该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金额、投资结构以及
经济效益测算,并增加了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
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
地点。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发
布《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增加实施
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五、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1,034,887.85 元(含

利息及手续费 690,265.21 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六、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
已全部销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的问题
    2019 年度,集泰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一致,披露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出具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0]17981 号))认为“公司《广州集泰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反映了集泰股份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集泰股份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采取专项管理,并及时履行
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034.46                        本年度投入募
                                                                                                                                                        1,857.1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29.64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29.64                          已累计投入募
                                                                                                                                                      19,103.4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88%                           集资金总额

                           是否已变更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重
                                          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度(%)(3)=(2)/(1)                      效益               效益
                             分变更)                                                                                              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中性硅酮密封胶及水性
                                是          16,034.46       16,034.46      1,857.19         16,103.49               100.43 2020 年 5 月        7129.27             不适用       否
涂料产业化基地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00.00        3,000.00               0        3,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19,034.46       19,034.46      1,857.19         19,103.4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中性硅酮密封胶及水性涂料产业化基地项目由于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发生变更,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建设完成,相关生产设备尚未达到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预定可使用状态,故不适用比较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公司将原计划年产 1 万吨的水性涂料的生产线建设予以取消,并新增年产 1.5 万吨中性硅酮密封胶的生产线。新增年产 1.5 万吨中性硅酮密封胶的生产
变更情况                   线由全资子公司从化兆舜实施,并相应增加实施地点。

                           公司 2019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9 年 8 月 30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设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对原“中性硅酮密封胶及水性涂料产业化基地项目”进行调整,取消年产 1 万吨水性涂料的产能,并新
调整情况                   增年产 1.5 万吨中性硅酮密封胶产能,变更部分的实施主体为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并相应调整实施地点。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将

                           利用现有场地和房产建设年产 1.5 万吨中性硅酮密封胶的生产线。

                           本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74,100,002.34 元。该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天职业字
及置换情况
                           [2017]18536 号鉴证报告。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实施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无。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不适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大于承诺金额,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手续费。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拟                                                                        项目达到预
                                                 截至期末计划累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定可使用状
                                                  计投资金额(1)      投入金额          金额(2)        (3)=(2)/(1)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总额                                                                               态日期
                                                                                                                                                             变化
中性硅酮密封      中性硅酮密封
胶及水性涂料      胶及水性涂料
                                     16,034.46          16,034.46         1,857.19       16,103.49          100.43   2020 年 5 月    7129.27    不适用        否
产业化基地项      产业化基地项
目                目
               合计                  16,034.46          16,034.46         1,857.19       16,103.49          100.43        -          7129.27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         1、变更原因
募投项目)                                           公司近年来通过全资子公司从化兆舜使用自有资金新增了年产 2 万吨水性涂料产能,目前已经能够满足当前水性涂料的
                                                 市场需求。同时,公司建设的年产 4 万吨中性硅酮密封胶产能预计很快就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综合水性涂料和中性硅酮密封
                                                 胶的市场需求和现实产能匹配情况,在公司资金和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公司对原“中性硅酮密封胶及水性涂料产业化基地项
                                                 目”进行调整,取消年产 1 万吨水性涂料的产能,并新增年产 1.5 万吨中性硅酮密封胶产能。项目达产后,该项目将从原来
                                                 的“年产 4 万吨中性硅酮密封胶和 1 万吨水性涂料”的产能,调整为“年产 5.5 万吨中性硅酮密封胶”的产能。同时,为充
                                                 分利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已有场地和房产,节约投资金额,新增的年产 1.5 万吨中性硅酮密封胶生产线决定由全资子公司从
                                                 化兆舜实施。根据以上产能结构调整,公司相应调整了该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金额、投资结构以及经济效益测算,并增加
                                                 了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2、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公
                                                 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发布《广州集泰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中性硅酮密封胶及水性涂料产业化基地项目由于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发生变更,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建设完成,
                                               相关生产设备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不适用比较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此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 静                   毛 军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