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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庄园牧场:关于取消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18-11-13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18-081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18-072)。

    因公司不能如期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取消原定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如下:

    一、取消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取消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取消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2018 年 11 月 16 日

    3、取消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9 日

    二、取消股东大会的原因
    因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两地上市公司,需同时遵守两地
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第 17.01 条和第 17.02
条的规定:“上市发行人在向有关计划的指定参与人或为其利益授出期权以购买
该上市发行人新股或其他新证券的所有计划必须获得上市发行人的股东在股东
大会上批准,而在股东大会召开前需按规定向股东寄发载有相关信息的通函”,
而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第 17.06 条和第 19A.39A 条的规定:“中
国发行人须根据《公司法》于发出通知召开股东大会限期或之前发出通函”,按
照《公司法》第四十一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
体股东”,即不少于股东大会召开前 15 天需发出通函。该通函需先提交香港联
交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于会议召开前 15 天寄发于 H 股股东。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2018 年 10 月 25 日、2018 年 11 月 7 日收到香港联交所关于本次
股东大会通函的反馈意见,公司已就通函反馈意见及时落实相关问题并及时回复
香港联交所,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香港联交所关于通函审核无异议的意见。故
按照原定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无法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关于会议
召开前 15 天寄发通函的规定。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权登记日与股东大会会议日期之间的
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基于以上原因,
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原定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具体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及股权登记日另行通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将延期审议。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并感
谢广大投资者给予公司的支持与理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