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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庄园牧场: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公告2019-09-20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19-070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开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并于 2019 年 2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
关公告。

    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9 年 6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接收了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
材料,并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接受凭证》(191633 号)。
    2019 年 6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受理单》(受理序号:191633)。

    2019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兰州庄园

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审
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2019 年 7 月 23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止审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兰庄牧股发
[2019]55 号),并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91633 号)。

    二、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本次可转债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会同中介机构一直积
极推进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工作。公司鉴于本次 A 股可转债

项目目前处于中止状态,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再融资计划,董事会根据
实际情况,与中介机构等各方经过充分沟通并做了审慎研究,决定向中国证监会
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三、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
请文件事宜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相关事宜的范畴,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即生效。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尚待取得中国
证监会的同意,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许可终止审查通知书后,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申请撤回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是鉴于本次 A 股可转债项目目前处于中止状态,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再
融资计划,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中介机构等各方经过充分沟通并做了审
慎研究之后做出的决定。本次申请撤回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事
项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事项。

    五、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活动与持续稳定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