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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燃股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4-18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获 2019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
案为: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
323,249,514.17 元 ;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520,863,937.36 元。报告期内,公司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 32,324,951.42 元。
公司拟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55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
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 239,080,000.00 元(含税)。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55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4.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8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4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9 年 4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4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49                佛山市众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               08*****709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3               08*****052                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4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4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 18 号
    咨询联系人:李瑛
    咨询电话:0757-83036288          传真电话:0757-83033809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