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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燃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05-07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2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6 日收到
董事长尹祥先生、董事兼高级副总裁殷红梅女士的通知,尹祥先生、殷红梅女士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于 2019 年 5 月 6 日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增持了公司股票 192,700 股、
40,000 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2、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
场买入。
    4、增持股份情况:

                                增持前             本次增持               增持后
 姓名           职务
                         持有股份    持股比   股份数     成交均价  持有股      持股比
                         数(股)      例     量(股)   (元/股) 数(股)      例

 尹祥           董事长      0            0%   192,700     15.69      192,700   0.0347%


            董事、高
殷红梅                      0            0%    40,000     15.54      40,000    0.0072%
            级副总裁


         合计               0            0%   232,700         -      232,700   0.041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
持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和短线交易、不在敏
感期买卖公司股份,未来转让公司股份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排除未来以自有资金,在合适的时机
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