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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新赛克: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补充公告2019-01-03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19-001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为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
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原委派保荐代表人马华锋先生、保荐代表人
李波先生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收到国信证券出具的函件,国信证券原委派的保
荐代表人马华锋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国信证券委派张存涛先
生接替马华锋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对
上述事项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

    公司注意到,近日有个别媒体报道马华锋先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受到干
扰,并因此被国信证券开除,同时有报道指出公司规范运作存在问题,国信证
券已于 2018 年 12 月 30 日发布《国信证券有关近期网传不实报道的声明》,对
相关媒体报道予以澄清。为避免相关媒体报道给广大投资者造成误导,公司现
声明如下: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
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与国信证券的保荐协议的规定,全面配合国信
证券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完成包括现场检查在内的各项督导工作。

    公司上市后的各次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均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向保荐代表人发出会议通知并发送相关会议资料供其查阅,包括马华锋
先生本人在内的国信证券持续督导项目组成员也现场出席了多次会议。同时,
在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的事项涉及需要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时,公司也均会向
其专门告知,马华锋先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也均签署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也按照要求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2018 年 6 月初,国信证券持续督导项目组通知公司,将对公司进行现场检
查,公司相关部门按照其要求准备了相关底稿,由包括马华锋先生在内的现场
检查小组对公司进行了为期四天的现场检查工作。在此期间,现场检查小组对
公司提出的多项核查要求均得到公司的认真回应。

    针对马华锋先生就现场检查情况提出的质疑,公司均及时进行了详细的解
释并以正式邮件回复,认为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问题,并请马华锋先生
再次进行现场检查。相关回复主要涉及内容如下:

    1、公司治理方面

    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对于采用通讯方式参加会
议的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都会在会议召开前与其确认接入会场情况,
会议现场也会进行会议录音,录音中能够听到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包括通讯
参会的董事、监事表决情况。同时,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
规则》中均提到“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
真方式、电子邮件、电话或视频会议方式(或借助类似通讯设备)进行并作出
决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表决过程及结果不存在问题。

    2、内部控制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主要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的重点方面,均有工作记录
和底稿,没有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异常情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已经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执行。

    3、信息披露

    公司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其他可能会影响股价波动的重
大事项披露前,均会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备。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共举办了 10 次投资者关系活动,在每次接待中公司都
会要求相关机构代表提供名片等能够说明身份的材料并签订承诺函,而且在投
资者接待中全程录音。

    4、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并不包括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
注意到市场上也有一些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未提交监事会审议。公司
已向马华锋先生提交了其他上市公司的相关案例。

    5、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与其他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就公司相关财务指标情况,公司向马华锋先生逐一详细说明了相关合同的
合同条款及执行情况,并提供了相应的底稿。同时,公司也向马华锋先生详细
解释了与其他可比上市公司在经营模式和业务特征上的区别。公司在财务报表
编制过程中在所有重大方面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各项会计政策的
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财务报表进行审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另外,马华锋先生 2018 年下半年仍对公司正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后,马华锋先生以邮件方式提出相关核查事项,公司也
以邮件方式进行了回复。2018 年 8 月 22 日,马华锋先生以邮件回复“基本接
受所述理由”,但其并未安排后续现场检查工作。

    国信证券也分别于 2018 年 8 月及 9 月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公司进行了专
项现场复核,核查结论也明确认为公司不存在异常情形。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对相关媒体的不实报道或误导性报道,公司将保留追究相关
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