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新赛克: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2019-11-06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
中 新 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作为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
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聘李斌先生财务总监职务的提议、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
意解聘李斌先生财务总监职务。

    二、本次聘任的公司财务总监薛尔白先生 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
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经审核,未发
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聘任薛尔白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聘任
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彭晓光                 刘勇                   周立柱




                                                 2019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