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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欣氟材: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6-08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18-032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 2018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现有总股本 112,000,000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0000 元(含税),总计支付现金 16,800,000.00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2,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6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6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1*****312                     徐建国
           2            08*****247        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            08*****417      绍兴中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607         浙江华睿睿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            02*****320                     陈寅镐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6 月 7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6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1、咨询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
    2、咨询联系人:黄炜
    3、咨询电话:0575-82738103
4:传真电话:0575-82737556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