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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欣氟材: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8-06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19-077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8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2: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8 月 4 日-2019 年 8 月 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4 日 15:00 至
2019 年 8 月 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公司综合
楼三楼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寅镐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79,451,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0.93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79,451,3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0.93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501,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12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501,3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3.12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00%。

       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国浩律师(北
京)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寅镐先生、曹国路先生、袁少岚女士、徐建国

先生、王超先生、梁流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陈寅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9,451,3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3,501,300
股。

       1.02 选举曹国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9,451,3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3,501,300
股。

       1.03 选举袁少岚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9,451,3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3,501,300
股。

       1.04 选举徐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9,451,3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3,501,300
股。

       1.05 选举王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9,451,3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3,501,300
股。

       1.06 选举梁流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9,451,3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3,501,300

股。

       议案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沈玉平先生、张福利先生、余劲松先生为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沈玉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9,451,3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3,501,300
股。

       2.02 选举张福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9,451,3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3,501,300
股。

       2.03 选举余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9,451,3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3,501,300
股。

       议案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俞伟樑先生、何黎媛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俞伟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79,451,3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3,501,300
股。

       3.02 选举何黎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79,451,300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 3,501,300
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罗小洋、孟令奇。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浙江中
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