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欣氟材: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2019-12-3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欣氟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龙 联系电话:021-60870878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扬 联系电话:010-66568352
培训对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
人员等相关人员
培训实施人员:张龙
培训时间:2019 年 12 月 25 日
培训主要内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细则、指
引等相关知识
一、现场培训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要求,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作为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欣氟材”)的保荐机构,指派保荐代表人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对中欣氟材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
行了现场培训。
实施本次现场培训前,银河证券编制了培训讲义,要求中欣氟材参与培训
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现场培训中,银河证券讲解了《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现场培训后,
银河证券向中欣氟材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提请公司转发至其他因故
未参加培训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供自学。
二、现场培训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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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3、《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 4 月修订)
4、《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三、现场培训结论
通过本次现场培训,中欣氟材上述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减持等相关
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系统和全面的认识,有助于中欣氟材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
量和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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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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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龙 徐扬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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