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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奥博: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郑馥丽)2019-04-1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郑馥丽女士)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18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态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认真审
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观点和意见,利用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
正的判断,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我在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
的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合法有效。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股东大会会议2次。本人出席董事会
会议9次,列席股东大会会议2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
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有关规定,对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
进行审慎核查,基于本人独立、客观的判断,先后就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8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关于控
股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
    2、2018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就“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关于续
聘2018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就“关于对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
于续聘2018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
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就“关于对
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 关
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银行承兑
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2018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三、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会议和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了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
披露情况等,并对董事履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监
督和核查,同时通过邮件、电话、会议等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
作人员交流与沟通,重点关注了公司运行状态、有关公司的舆情报道、监管精神
与动态及对外投资情况等重大事项,对公司拟决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决议前,本人
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向公司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
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对公司的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公司存在异
常情形和重大缺陷的情况。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依照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组织审
议公司审计部提交的相关定期报告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等事宜,关注了年
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并督促指导完成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
作,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
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在日常工作中,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认真审阅公司审计部对公司内审的工作报告,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要求
执行。同时,对公司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考核情况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发展情况。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可能影响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有关事
宜,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查,认真听取公司
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并就相关事项
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利用自
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
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
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本人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
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相关培训,加强对公司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方面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18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8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8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fulicpa@126.com
    2019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提
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
保护能力,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衷心感谢公司高管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18年度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全
力支持。
                                独立董事(郑馥丽):

                                                年     月   日